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甬各大中专院校:
近年来,我市在国家、省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任务,为我市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去年,我市克服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大幅增长和“非典”疫情等不利影响,平稳、顺利地接收了2.5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并取得了就业鉴证率72%,初次就业率90%以上的好成绩。今年是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大幅增长的第二年,预计我市实际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将首次达破3万名,毕业生就业接收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确保这一宝贵的人才资源得到合理、充分的配置和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是贯彻落实各级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人事部门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筑区域人才高地的高度,把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人才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宏观指导。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引导、鼓励、支持毕业生到企业、农村、基层以及迫切需要人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就业,提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切实解决到企业、农村、基层就业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毕业生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要发动和鼓励用人单位,尤其是实力强、前景好的单位尽可能多地吸纳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加大对各类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和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注意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有针对性地加大服务力度,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二、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努力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今年大中专毕业生和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的就业办理程序、报到和落户办法,仍按(甬人才〔200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把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内容,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要针对毕业生特点,尽可能多地组织多层次、行业性、专业性的现场和网上招聘洽谈活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定期发布毕业生供求信息,并逐步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努力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到企业、农村、基层就业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毕业生及未就业毕业生和到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志愿者的服务工作。凡是到农村、非公企业就业及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接、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凡毕业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宁波本地生源毕业生和已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人事档案、户口管理;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宁波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将人事档案转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管理。
三、各学校要高度负责,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学校要本着对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和服务工作。要注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觉把个人理想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走好迈向社会的第一步。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社会用人单位的沟通与联系,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尽可能多地组织专场招聘洽谈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的需求信息和就业洽谈服务。要加强就业政策、择业方法、求职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求职应聘能力。要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学校与各级就业网的联通。要做好毕业生实习返校、毕业教育和毕业离校等工作。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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